城镇地籍测量中关于土地面积量算问题的探究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在城镇地籍测量中有关土地面积量算的相关问题,主要包括对土地面积量算的几种基本方法和在量算中遇到的有关精度控制问题以及面积量算限差问题的探究。

  关键词:城镇地籍测量面积量算精度控制限差问题

  城镇地籍测量对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政策、农业区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起到重要的决定性作用。而其中的土地面积量算是地籍测量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土地面积量算工作得到的面积数据是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分配土地、收取土地税(费)的依据。其过程复杂繁琐,成果的准确性不仅关系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为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土地开发利用计划、土地管理政策、经济发展目标等宏观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以下是我对于城镇地籍测量中关于土地面积量算有关问题的探究。

  一. 土地面积量算的两种基本方法

  1. 图解法

  图解法是在地籍图上量取求积所需元素或直接在地籍图上量算面积的方法。包括坐标量算法、求积仪法、几何法及方格网法等。由于此方法精度较低,不能满足城镇土地面积量算要求,一般仅用于土地资源调查等工作的面积量算。

  2. 解析法就是实测的数据计算界址点坐标,其包括坐标法面积计算和几何图形计算法。这种方法在城镇土地面积量算中普遍采用。所谓几何图形计算法是根据实地丈量的距离计算面积,将不规则图形分割成矩形、梯形、三角形等简单的几何图形分别计算面积并相加等到所需面积的数据。计算面积所需边长一般量至厘米。不具备条件采用坐标法面积计算的小城镇可采用此法。

  在城镇地籍中通常以平方米为面积的基本单位,大面积可用公顷或平方公里;农村地籍中常以公顷为土地面积量算的基本单位。面积测算方法的选择一般要从实际出发,由面积的大小、精度的要求以及设备条件来决定。从要求来讲,控制面积精度应高于碎部面积精度;宗地面积精度应高于土地利用分类面积。从采用方法来看,解析法精度高于图解法精度。

  二. 土地面积量算的项目及其关系式,这对于土地面积量算是至关重要的。

  土地面积量算是针对不同的权利人、土地类别而进行的。现实中不仅仅存在着单一权利人的宗地,也有多个权利人共有使用权的宗地,因此,区分权利主体、甄别土地利用现状及明确各项目中的关系是面积量算的首要任务。

  单一权利人的宗地其权利人只有一个,量算土地面积的项目也比较单一,包括用地面积(宗地面积)、基底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其他面积(基底面积以外的面积),其相互关系为用地面

  积=基底面积+其他面积。共有使用权宗地应计算土地面积的项目有共有使用权面积(宗地总面积)、权利人用地面积(各权利人应拥有的土地面积)、分摊基底面积(各权利人应分摊到的基底面积)、分摊共用面积(各权利人应分摊到的除基底面积以外的土地面积)、权利人其他

  面积(如权利人独立购买的其他土地面积)。其相互关系为权利人用地面积=分摊基底面积+分摊共用面积+权利人其他面积。量算面积时应按不同的情况执行不同的分摊原则。各权利人在获得房地产时签订了合约,已经明确了各权利人的房地产面积的,土地登记时则按合约规定分摊面积;无合约规定的,应以各权利人拥有的建筑占地面积按比例分摊土地面积。分摊时先分摊基底面积,再分摊共用面积。

  下面是分摊土地面积的相关公式:

  基底面积分摊如式2-1

  S1=(Z1/J1)×M式2一l

  式中:S1—分摊基底面积;

  Z1—本栋基底面积;

  J1—本栋建筑面积;

  M—权利人建筑面积。

  共用面积分摊如式2—2

  S2=【(P-Z2-N)/J2×M式2—2

  式中:S2—分摊共用面积

  P—共有权使用面积;

  Z2—宗地总基底面积

  N—自购土地面积:

  J2—宗地总建筑面积;

  M一权利人建筑面积。

  三. 土地面积量算中遇到的问题

  实际土地测量中往往要求量算某一区域内的全部分类面积,如城镇各区、街道、街

  坊与各种用地分类面积。为此,涉及各种问题,如区域土地总面积与各类图斑面积问协调一致的问题,保证各级土地面积量算精度的问题,如何防止量算层次多、用地类型多和图斑量大的情况下出错的问题等,因此,必须遵循一定的平差原则和满足一定的精度要求,要有一定的精度控制。下面以解析法为例。

  采用解析法量算面积时,由于其按地块拐点坐标计算地块面积。其坐标值从野外直接测量得到,或从图件中图解得到,量算面积的精度取决于坐标的精度,因此,此法量算的面积只参加闭合差的计算,不参加闭合差的配赋。当地块形状不规则时,甚至地块边线为曲线时可采取增加拐点并测量其坐标的方法来提高面积量算精度。曲线上加密点越多,量算的面积就越接近实际面积。

  解析法面积量算一般公式如式3-1:

  S=1/2Yi(Xi-1-Xi+1)式3-1

  式中:S为地块面积;

  Xi、Yi为地块拐点坐标;当i-1=0时,

  X0=Xn;当i+1=n+1时,Xn+1=X1。

  根据1993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解析法面积量算一般应用街坊面积检核街坊内宗地、其它区头面积之和,考虑到量算面积取位至o.1mm2。街坊面积与街坊内宗地、其它区块面积之和的较差应在凑整误差影响限差内,即:

  △s≤0.06/(m2)

  这就提到了土地面积测量中的限差问题。如前所述,为保证土地面积量算精度,通常按分级与不同量算方法来规定其限差。一般来讲,分区土地面积量算允许误差按一级控制要求计算,即式:3-4

  F<P/400式3-4

  式中:F一与图幅理论面积比较的限差(hm2);

  P一图幅理论面积(hm2)。

  而土地利用分类面积量算限差作为二级控制,其限差要求因不同的量算方法而不同。具体要求可参照下列公式:

  求积仪法:F≤±0.08×(M/10000)式3—5

  图解法:F≤±0.06×(M/10000)式3-6

  其他方法:F≤±0.1×(M/10000)式3—7

  式中:F一与分区控制面积比较的限差;

  M一被量测图纸的比例尺分母;

  P—分区控制面积(hm2)。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土地面积测量过程复杂,对于城市建设的作用不容忽视,因此我们应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减少甚至杜绝土地面积量算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准确反映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和特点,为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相关政策措施提供重要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詹长根.地籍测量学,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2) 李天文张友顺现代地籍测量科学出版社2005

  (3) 钟宝琪地籍测量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