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籍测量的含义

地籍测量是为获取和表达地籍信息所进行的测绘工作。其基本内容是测定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权属界线、类型、面积等。具体内容如下:
(1)进行地籍控制测量,测设地籍基本控制点和地籍图根控制点;
(2)测定行政区划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的界址点坐标;
(3)测绘地籍图,测算地块和宗地的面积;
(4)进行土地信息的动态监测,进行地籍变更测量,包括地籍图的修测、重测和地籍簿册的修编,以保证地籍成果资料的现势性与正确性;
(5)根据土地整理、开发与规划的要求,进行有关的地籍测量工作。
像其他测量工作一样,地籍测量也遵循一般的测量原则,即先控制后碎部、从高级到低级、由整体到局部的原则。
 
二、地籍测量的特点
地籍测量与基础测绘和专业测量有着明显不同,其本质的不同表现在凡涉及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的测量都可视为地籍测量,具体表现如下:
(1)地籍测量是一项基础性的具有政府行为的测绘工作,是政府行使土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性技术行为。在国外,地籍测量被称作为官方测绘。在我国,历次地籍测量都是由朝廷或政府下令进行的,其目的是为保证政府对土地的税收并兼有保护个人土地产权。现阶段我国进行的地籍测量工作的根本的目的是国家为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土地及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计划提供基础资料。
(2)地籍测量为土地管理提供了精确、可靠的地理参考系统。由地籍的历史和地籍测量的历史可知,测绘技术一直是地籍技术的基础技术之一,地籍测量技术不但为土地的税收和产权保护提供精确、可靠并能被法律事实接受的数据,而且借助现代先进的测绘技术为地籍提供了一个大众都能接受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地理参考系统。
(3)地籍测量是在地籍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在对完整的地籍调查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选择不同的地籍测量技术和方法。地籍测量成果根据土地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或其他相关的要求提供不同形式的图、数、册等资料。
(4)地籍测量具有勘验取证的法律特征。无论是产权的初始登记,还是变更登记或他项权利登记,在对土地权利的审查、确认、处分过程中,地籍测量所做的工作就是利用测量技术手段对权属主提出的权利申请进行现场的勘查、验证,为土地权利的法律认定提供准确、可靠的物权证明材料。
(5)地籍测量的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土地法律的要求。地籍测量的技术标准既要符合测量的观点,又要反映土地法律的要求,它不仅表达人与地物、地貌的关系和地物与地貌之间的联系,而且同时反映和调节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以土地产权为核心的各种关系。
(6)地籍测量工作有非常强的现势性。由于社会发展和经济活动使土地的利用和权利经常发生变化,而土地管理要求地籍资料有非常强的现势性,因此必须对地籍测量成果进行适时更新,所以地籍测量工作比一般基础测绘工作更具有经常性的一面,且不可能人为地固定更新周期,只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实际变化情况。地籍测量工作始终贯穿于建立、变更、终止土地利用和权利关系的动态变化之中,并且是维持地籍资料现势性的主要技术之一。
(7)地籍测量技术和方法是对当今测绘技术和方法的应用集成。地籍测量技术是普通测量、数字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面积测算、误差理论和平差、大地测量、空间定位技术等技术的集成式应用。根据土地管理和房地产管理对图形、数据和表册的综合要求组合不同的测绘技术和方法。
(8)从事地籍测量的技术人员应有丰富的土地管理知识。从事地籍测量的技术人员,不但具备丰富的测绘知识,还应具有不动产法律知识和地籍管理方面的知识。地籍测量工作从组织到实施都非常严密,它要求测绘技术人员要与地籍调查人员密切配合,细致认真地作业。

三、测绘**例尺地形图
地形测图是在已知控制点上设站,用测量仪器及工具测定控制点周围地形特征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并按图式规定的符号将各种地物、地貌依比例缩小描绘成地形图的工作。根据测图使用的仪器及工具的不同,地形测图的方法有:大平板仪测图、**板仪与经纬仪联合测图、经纬仪测图、全站仪数学化测图以及航空摄影测量成图等。前3种方法为传统的测图方法,其测图原理是一样的。全站仪数字化测图是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全站型电子速测仪的迅猛发展,而加速研究与应用的。数字化测图无论精度上还是工作效率上都优于传统的测图方法,它是当今**例尺地形测图方法的发展方向。

四、关于地形测量与地籍测量的比较
1.要素
地籍测量重点在权属要素(包括权属界线及与之有关地物要素),对于常规地形测量所要求的高程点、等高线、管线等地貌要素无强制要求。地形测量除不表示权属界线、地籍编号等要素外,原则上对地表的所有地物、地貌均应予以表示,可以根据比例尺及用户要求对其取舍。
2.方法
目前的全野外数字成图手段可应用于地形测量、地籍测量。
地籍测量因对地貌、管线等要素不做要求,野外碎部采集及内业编辑成图工作量大大减少,但后续的宗地图制作、入库工作的工作量非常大,并且因为入库而对图形的拓扑关系要求很严格,体现在地籍图编辑上就要求严格的做好点、线、面的编辑与检查。
地形测量因为为全要素测量成图,野外采集与内业编辑比较繁琐。但是地形测量到编辑成图为止,基本没什么后续工作(除非建立数据库)。
因此,如果在地籍测量的基础上进行地形图的成图,首先删除地籍权属界线、注记,然后进行地形要素的补测,这一步是主要工作量所在(需补测线杆、检修井、高程点、交通附属设施等等)。
3.精度
地籍图的精度优于地形图。如果先测制地形图,必须兼顾地籍图精度要求;如果先进行地籍测量,在补测成地形图,已测要素的精度完全可以保证。
4.应用软件
目前我省进行的城镇地籍测量及入库工作,所用工作软件基本上为武汉中地公司的MapGIS系统(德州为武汉瑞得),地籍测量为了后续工作的无缝衔接而均使用各自的测量成图模块。这些测量成图模块均为我国的研发人员自行开发,与国外很多专业成图软件或在国外软件基础上开发的成图系统相比,在功能与实用性上差距很大。如果只是进行地形测量,在所使用软件方面可以有较大的选择空间;而如果在地籍测量的基础上进行地形成图,或者继续使用原软件,或者将原格式(MapGIS或瑞得图形格式)转为其他成图软件格式。由于国产软件与国外软件的兼容性问题,在不同软件之间的数据格式转换也将增加一些工作量。
综上所述,如果已经进行了地籍测量,而又要测制地形图,应充分利用已测图形数据,然后进行补测。方法可行,只是工作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