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人员准备: 本工程设测量管理员
 
1 名负责本工程与测量有关的工作, 测量员2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线工作。
 
2、技术准备.
 
2、1 根据工程任务的要求,收集分析勘测、设计及施工等相关资料。
 
包 括: ①、城市规划部门测绘成果;②、工程勘察报告;③、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的变更文件;④、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⑤、施工场地地下管网及其它构筑物的成果图。
 
2.2、熟悉首层建筑平面图、基础平面图、有关大样图、总平面图及与 定位测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2.3、根据建筑图与结构图校核各部位的尺寸,了解建筑物的平面布置 情况,主要轴线,建筑物长、宽,结构特点及解建筑物的建筑坐标、设计高程,在总平面图上的位置,建筑物周围主要建筑物的相互关系和轴线尺寸。
 
1.1.1.1 检测仪器、鉴定钢卷尺 
 
  为了保证测设精度,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塔尺、钢卷尺必须由专业 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投入使用.施工中注意钢卷尺的维护保养,每使用后要用棉纱上黄油,在运输和存放中均不得挤压,防止钢尺变形,影响测设精度。
 
1.1.1.2 测量器具的准备 名称 经纬仪 水准仪 塔 尺 型号 TDJ2—E DZS3—1 5m 50m 5m 精度 2˝ ±3mm 0.5cm ±2mm ±1mm 数量 1台 2台 2个 2把 5把 2个 钢卷尺 盒 墨 线 铁 尺 斗 坠 锤
 
1.1.2 施工程序 
 
   公司技术质量部派测量工程师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红线桩、水准点的交接工作,并将结果交于项目测量员。对建设单位交桩点进行复测,确定无误后引测出平面控制网,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派测量工程师验收。根据土方开挖方案确定基坑开挖线,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复测,复测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进行土方开挖。
 
1.1.3 主要施工方法
 
1.1.3.1 平面控制网测设
 
1、轴线控制网的测设 根据测绘院或甲方提供的定位依据,验收无误后接桩,然后根据定位依 据桩用直角坐标法或极坐标法做井字控制桩; 做好以后将控制桩四周砌砖浇筑混凝土,采用全站仪进行复测,并根据定位依据点单项工程引测 3 个场区控制点,要求埋深 1.5m,用混凝土浇注并以钢柱标记。再用脚手架防护好, 并做好警示标记以防破坏。
 
2、场地标高引测:根据测绘院或甲方提供的水准点向现场引测设计标高和轴线高程控制点。
 
1.1.3.2 基坑开挖放线 
 
根据场地轴线控制网,按照总体施工部署,定出基槽上、下口开挖线, 并撒白灰线标示。同时,在距上口开挖线外 0.5m 设控制桩,此桩点在转角 必须设置,在直线段间隔 20m 左右设置,保证在坑口白灰线被破坏时能及时 恢复。土方开挖过程中,随时检查坡度情况,以防止坡度偏差过大,影响基 础工程施工。挖槽时要随时用水准仪检查槽底情况,以防止少挖或超挖。 
 
1.1.3.3 设计标高以下施工测量 
 
1、基槽放线和基础放线 在土方开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验槽合格后在拟主轴线桩点上安置仪 器,后视对面同轴桩点,将轴线精确投测在基底上,根据基础平面图和所测轴线定基础边线。并用水准仪抄测基础标高。
 
基础放线:控制网为准校核轴线桩无误后将轴线测到垫层上。轴线闭合 校核无误后,报请技术负责人、质检员验线,,自检合格后报请上级主管部 门验线,合格后移交下道工序施工。由于是分段多点同时施工,且人员多材 料多,同时要注意保护桩位,以防被遮挡。故施工时一定要保证精度,在各 施工段投测时要对控制桩进行闭合,如有误差要在允许范围内平差。轴线投 测完成,并经闭合校核无误。每次放线后请主任工程师、质检员、工长和监 理单位验线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设计标高以下高程控制 在标高抄测时可使用基坑外的轴线高程桩直接进行抄平工作(高差 <2.5m)。槽底标高分两次进行测设,第一次测设至预定开挖标高以上 30cm 处,控制机械挖槽深度;第二次测设预定开挖标高,控制人工清槽深度。严 格控制标高不能超挖或欠挖,测量人员要随时跟班作业,保证施工人员在清 槽过程中不出现少挖和多挖。
 
1.1.3.4、基坑抄平 基槽开挖以后,当基槽快要挖到设计标高时,应在基槽的边沿及中央打 入小木桩,要木桩上引测同一高程的标高,以便根据标点拉线修整基底。
 
1.1.4 验线资料和验线
 
1.1.4.1 验线资料 
 
施工测量过程中的测量资料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进行报验,主要包括:
 
1、开挖前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2、基层前的《基槽验线记录》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1.1.5 施工轴线及高程点的放样程序 
 
1.1.5.1 结构工程施工轴线及高程放样程序如下 
 
提供控制点 (接桩) →引测施工控制桩、高程桩→土方开挖放线→监 理 验 线→土方开挖(基槽控制)→基层边线和标高→监理验线→砌筑基础. 
 
1.1.6 质量保证措施 
 
由业主提供的施工图,测量桩点,必须经过校算校测合格,并办理了交 接手续后,才能作为测量依据。 加强现场内测量桩点的保护,所有桩点均明确标识,防止用错。 钢尺量距时,应做到“直、平、准、齐”测量应进行温度改正;线坠轴 线引测时应稳定不晃动。 延长直线时应采用正倒镜挑直法, 且前视长度不得大于后视长度的 3 倍, 以降低或消除方向差。 标高竖向传递时应以首点向上传递,以防止误差累计。
 
1.1.7 管理措施
 
所有质量活动均应按照公司《工程测量专业质量手册》以及实施细则文 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进场的测量仪器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标识保存完好。 强光下应打伞遮护仪器,雨天及风力五级以上应停止室外仪器操作。 测量工作应做到步步有校核,以控制误差超限,并防止出现粗差。 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鉴定合格证、 印或超过鉴定周期以及经鉴定不 合格的测量器具。 质量管理职责: 测量工作质量由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 由其贯彻执行 《工 程测量专业质量手册》和细则文件。测量作业人员作到 100%自检要求。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测量作业应按相关工程测量规程规范执行。
 
1.1.8 测量仪器使用、保管和维护
 
1.1.8.1 测量仪器的使用
 
测量管理人员应负责并检查仪器的使用及保管情况,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仪器操作规程。凡新仪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充分了解仪器的性能并进行检定,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 避免仪器受震、 碰撞或倾倒, 雨天或阳光下测量应打伞。
 
1.1.8.2 测量仪器保管 
 
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存放在通风、干燥常温的室内,必要 时将仪器放入防潮、防盗的箱柜中。领用与归还仪器时,使用与保管人员应当面进行检查。各主管部门必须掌握、检查、了解测量仪器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须报废的测量器具鉴定后方可报废。
 
1.1.8.3 测量仪器的维护 
 
测量仪器必须由熟悉仪器性能和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经常定期维护,按期 检校与鉴定。测量人员应随时清点仪器的附件、工具,以防丢失。 测量仪器及工具应经常保持清洁,并及时擦拭。仪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误差过大或受损坏时,应及时送往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拆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