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和《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在规定建筑变形测量精度等级、施测方案等内容上既有概念相近的条文,又有差异显著的具体指标,实践中常有冲突。比较两者精度等级划分指标,分析其技术背景,提出选择规范的建议。 

 
关键词:变形;测量;精度;中误差 
 
现行国家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以下简称《测量规范》)将建筑“变形测量”的技术要求列入其第九章专门限定;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以下简称《变形规程》)是专门针对“建筑变形测量”而颁布的详细技术要求。这两种规范(规程)之间既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条文,又在具体要求上存在显著的差异,给变形测量实践带来困难。本文针对两者在测量精度等级划分等内容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讨论有关条文的技术背景,提出实际应用中选择适当规范的建议。 
 
1.精度等级比较
1.1 精度标准
《变形规程》等级划分采用特、一、二、三级,分别代表特高精度、高精度、中等精度、低精度等四个等级精度档次。特级是借鉴原苏联标准规定的思路;等级精度档次的提法是参考德国标准的规定;等级精度则是按照与我国国家水准测量等级指标相靠拢,并能概括国内现行有关标准对沉降水准测量精度规定来确定的。《测量规范》的等级划分采用一、二、三、四等,一等属于高精度观测,二、三等为一般常用变形观测精度标准,采用常规仪器和作业方法即可达到,四等为低精度的变形观测。
这里《变形规程》取用“级”而未采用《测量规范》中的“等”,主要原因是考虑到沉降观测水准测量与国家、城市、工程水准测量有若干不同,采用不同的名称区分将有利于保持各自系列的完整性。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前者的“级”主要反映测量精度档次、等级之间不具有像后者所规定的“等”之间的“高级控制低级”的功能;前者属于小范围高精度测量,为适应各种建筑需要,在布网、视线长度、观测线路条数、精度分析等方面均与后者大面积、比较大面积的水准测量有所不同等。
国家标准《测量规范》是对工程测量的全部工种进行技术限定,变形测量只是作为它的一个章节出现,于1993年3月26日发布,并于同年8月1日实施。《变形规程》自1998年6月1日起施行,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的既有材料,亦参考了作为国家标准的《测量规范》,是专门对建筑变形测量技术指标进行限定的行
业规范。《变形规程》是以“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和“观测点坐标中误差”为划分精度等级的标准;但在《测量规范》中却是以“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与“相邻变形点高差中误差”作为划分精度等级的标准。《测量规范》(条文说明)中指出“相邻变形点高差中误差”,是为那些只要求测量相对沉降量的观测项目而专门规定的。
1.2 技术背景
《变形规程》统计80年代以来国内完成的工程测量项目65项。其中,按几何水准测量的60项,按静力水准测量的4项,按短边测距高程观测的1项。项目包括精密工程、科研工程、高层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古建筑及场地沉降,如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工程、首都机场混凝土道面翘度观测、长江航运船模试验水池工程、中央彩电中心工程、郑州国际饭店、太原广播大楼、广西漓江饭店、宝钢初轧厂基础工程、华北火力发电厂、天津炼钢厂、武山水泥厂、西安古箭楼抢修工程、福州软土地基沉降等。实测的测站高差中误差统计。《变形规程》在制定时参考了这些基础性数据。 
 
2.结论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可以看出:
(1)从精度划分上看,《变形规程》的“特级”大体相当于《测量规范》的“一等”;《变形规程》的“一级”大体相当于《测量规范》的“二等”;《变形规程》的“二级”大体相当于《测量规范》的“等”;而《变形规程》的“三级”大体相当于《测量规范》的“四等”。
(2)除《变形规程》的“三级”与《测量规范》的“四等”精度要求较为接近外,其它各等级均表现为《变形规程》的精度要求高于《测量规范》相应等级,即“特级”高于“一等”等等。
(3)实际工程变形测量以采用《变形规程》为技术依据更为可靠。 
 
参考文献:
[1] JGJ/T 8-97,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S].
[2] GB 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