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考文献表的著录要求

  文后参考文献原则上要求用文献本身的文字著录。每条文献的著录信息源是被著录文献本身。这些文献一般为正式出版物,非正式出版物可作为文内或地脚注释列出。注释的著录格式可参照参考文献的格式。

  1.每条文献的著录项目应齐全。专著、论文集、科技报告、学位论文、专利文献等可依据书名页、版本记录页、封面等主要信息源著录各个项目;专著、论文集中析出的篇章及报刊上的文章依据参考文献本身著录析出文献的信息,并依据主要信息源著录析出文献的出处;网络信息依据特定网址中的信息著录.

  2.按顺序编码制组织的参考文献表中的各篇文献序号可用方括号“[ ]”,如:[1]、[2]……)。采用著者-出版年制的每条文献的第一个著录项目(如主要责任者等)前不用任何标志符号。

  3.期刊中析出的文献,其题名不能省略。

  4.书刊名不加书名号,西文书刊名也不用斜体。

  5.西文刊名可参照ISO 4-1984《文献工作—期刊刊名缩写的国际规则》的规定缩写,缩写点可省略。

  (二)参考文献表著录使用的符号

  规定的标志符号如下:

  .(下圆点)用于题名项、析出文献题名项、其他责任者、析出文献其他责任者、版本项 、出版项、出处项、专利文献的“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项、获取和访问路径以及著者-出版年制中的出版年前。每条文献的结尾可用“.”号。

  :(冒号)用于其他题名信息、出版者、引文页码、析出文献的页码、专利国别前。

  ,(逗号)用于同一著作方式的责任者、“等”或“译”字样、出版年、期刊年卷期标志中的年或卷号、专利号、科技报告号前。

  ;(分号)用于期刊后续的年卷期标志与页码、同一责任者的合订题名前。

  ∥(双反斜杠)用于专著中的析出文献的出处项前。

  ( ) (圆括号)用于期刊年卷期标志中的期号、报纸的版次、电子文献更新或修改日期以及非公历纪年。

  [ ](方括号)用于文献序号、文献类型标志、电子文献的引用日期以及自拟的信息。

  / (单反斜杠)用于合期的期号间及文献载体标志前。

  -(起讫号)用于起讫序号和起讫页码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