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环节,是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创造能力、提高职业能力的培养过程;是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与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出发,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文件以及关于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实际,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该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训练内容,注重能力培养,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得到全面的训练。

  2. 课题的选择应体现教学与生产、科研、文化和经济相结合的原则,课题类型可多样化,尽可能结合生产实际、现代文化、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力求真题真做或以证代考。

  3. 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尽可能多的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一定的提高。题目可采取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选与教师指定相结合的办法,鼓励学生在顶岗实习中、订单实习或就业单位等实际场所结合自己所干的工作自己选题,积极推进毕业设计(论文)与岗前培训、毕业分配相结合的探索。

  4. 课题应难易适度,有明确的任务或研究对象。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学生一人一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环节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担任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和要求,并协调有关问题。

  3.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工科类专业每名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15人,艺术、经管类专业每名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0人,可聘请行政教师、外聘教师、企业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若有特殊情况,需经系主任、教务处批准。

  4.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可分为工程设计(实践)、成果应用、实际问题与热点问题研究分析、计算机软件设计和综合类型等。各专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在选题时候有所侧重。工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要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经管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有新颖性,要多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艺术类专业要以效果图及制作实物等形式全面反映设计内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含毕业实习)不得少于16周。

  5.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 选择设计题目,并根据题目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批,系批准后在毕业设计开始的第一周内下达给学生。

  (2)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期,对学生信息查询、方案规划、设计框架、设计提纲等方面给予指导,审定学生拟订的设计方案。

  (3) 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每周至少一次与学生见面或电话联系或网上联系,检查其进度和质量,随时了解情况,并给予必要指导,指导教师按阶段填写《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级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见表1-3,每指导一名学生填表次数不少于8次。对在校外工作岗位上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定期深入学生所在单位,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工作情况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逐步探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与学生的跟踪培养相结合的途径,增强实践意识,使教学更贴近实际,指导教师和企业每月要对实习的学生填写《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月考核鉴定表》见表1-4,并盖章确认,每名实习的学生要如实详细填写《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报告手册》见表1-5,实习结束后交指导教师批阅。

  (4)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认真评阅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提出修改方案。

  (5) 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并在每个学生资料袋上列出清单,包括班级、姓名、学号、题目、指导教师、资料袋内的明细等。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出勤情况、设计(论文)质量,写出较为详细的评语及评分的初步意见。

  (6) 根据院、系安排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认真评定成绩和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7) 负责批阅《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报告手册》。

  三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与质量监控

  1.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工作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协调指导,以各系为单位,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2. 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要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

  3. 毕业设计题目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允许变动。因就业原因,客观上不能完成原课题任务,可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三周内由本人申请,经指导教师及教研室主任同意方可更改,并保证能如期完成新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4.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前期:各专业着重检查指导教师的人员落实,学生分组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所必须的条件是否具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安排。

  中期:教务处、系组织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有关问题。

  5. 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

  (1) 答辩前各专业应着重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组织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进行验收,审核学生的答辩资格。

  (2) 各系要组织学生公开答辩,一般安排在5月底或6月初采取集中方式进行,并提前将答辩安排报教务处,以便检查和督导,《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级 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答辩安排》见表1-6。

  (3)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有关校内或校外专家进行抽查、审核与评估。

  6. 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专业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本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执行学校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7. 学生管理

  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的管理,使同学们在毕业设计中能充分得到锻炼和提高,特作如下规定:

  (1) 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重要性,端正态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量独立完成。

  (2) 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进度,并分阶段实施,在设计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级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

  (3)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定期向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主动接受教师的指导和检查。在设计(论文)中,要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严禁抄袭他人设计(论文)或请人代做。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目标和工作量均应按计划定期完成。

  (4)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学生应及时交回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材料(包括设计图纸、说明书、论文、计算机软件、调研资料和制作的实物等),论文一式3份。

  (5)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未下厂实习的学生实行考勤制度。对于迟到、早退以及旷课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其迟到、早退次数以及旷课时数均须记入考勤表,并与工作表现评分相联系。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的1/3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6) 因用人单位的要求须提前上岗,进行岗前综合训练的学生须具有用人单位签定的正式协议,并经指导教师、所在系认可,方可离校。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按时回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7) 凡是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给予一次重修机会,若重修后依然不及格者不发给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