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它集中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获得可行的发明、理论和见解,是评判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科研领域中的主要文献资料和社会宝贵财富。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使学位论文规范化与统一化,特作如下规定:

  1、对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1 硕士学位论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学科领域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在硕士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后开始,其工作内容因学科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包括文献阅读、开题报告、拟定并实施工作计划、科研调查、实验研究、理论分析和文字总结等工作。论文正文字数应不少于1.5万字。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工作量,在课题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1.5年。

  1.2 博士学位论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学科领域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工作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是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最重要环节。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收集资料,阅读文献,进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一般在第二至第三学期通过开题报告并制定研究工作计划。博士生应根据论文工作计划分阶段在学科点(或教研室)、学术会议上报告科研和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论文正文字数应不少于3万字。博士生用于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时间应不少于2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学位论文应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论文应能够较好地反映作者掌握本学科、专业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学术观点必须言之有理、持之有据,论文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推理严谨,立论正确。

  2、对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

  2.1 编写要求

  论文撰写顺序:论文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目录→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摘要(关键词)→引言(前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综述及参考文献

  具体要求如下:

  2.1.1 封面

  采用统一的封面格式,封面上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科(专业)、论文完成时间(参见封面格式)。上述内容也应在扉页上填写清楚。

  2.1.2 目录

  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应标明页号。

  2.1.3 论文摘要

  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应以简洁的语言介绍论文的概要、主要论点、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一般应1000字左右,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一般在2000字左右。主题词按有关规定选择3-5个,主题词之间空一格。英文摘要(Abstract)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对应,要语句通顺,语法正确,能正确概括文章的内容,主题词之间用“/”分隔开来。

  2.1.4 正文

  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论据、论点应力求准确、完备、清晰、通顺、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切,简短精炼,合乎逻辑。

  2.1.4.1前言 前言是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的开端,主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缘起、沿革、目的、涉及范围、国内外研究现状、相关领域的前人研究成果和知识空白、理论分析的依据、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际设计的概述,以及文中拟解决的问题、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等,不要与摘要雷同或成为摘要的解释,更不是提要。

  2.1.4.2 材料(资料)与方法:材料与方法是科研构思和实验设计的各项要求的体现,主要说明研究的具体实验对象或资料、实验方法或收集资料的方法等。如使用新的方法,应详细介绍。

  2.1.4.3 结果:结果是研究的全部发现和数据,是论证的重要依据。结果的中心内容是科学地组织经过甄别与统计学处理的数据,而不是原始数据,更不是原始记录。结果必须客观、完整、可靠,不允许有丝毫的含混和差误。

  2.1.4.4 讨论:讨论是对结果作出理论性的分析。讨论部分在论文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所得结果进行分析、探讨,对可能的原因、机制提出见解,阐明观点;(2)对结果的意义、结果与假说是否相符、结果中的内在联系作出理论解释;(3)将结果与当前国内外有关研究进行比较,论证是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发现、发明、创造,有所前进;(4)提出作者在研究的经验、体会,指出研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及教训。在自我评价时,要实事求是、留有余地,切忌渲染夸张;(5)提出进一步的研究方向、展望、建议和设想。

  2.1.4.5 结论:结论是学位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宿,应明确、精炼、完整、准确。要着重阐述作者研究的创造性成果、新见解、新发现和新发展,及其在本研究领域中的地位、作用、价值和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和问题和建议。

  学位论文中的计量单位、制图、制表、公式、缩略词和符号必须遵循国家规定标准。凡第一次出现的符合、记号、缩略词等,均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说明。

  2.1.5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的顺序列出,列在正文的末尾。

  本着以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撰写论文,凡学位论文中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出版单位等。具体格式参照有关标准撰写。

  2.1.6 附录 附录中应有:

  2.1.6.1 本人简历:从中学时期开始

  2.1.6.2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目录:按学术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列齐本人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奖、获得的成果、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清单(发表刊物名称、卷册号、页码、年月及论文署名、作者排序,选择主要的六项放在前面,其它顺排)以及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

  2.1.7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