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
受理范围:
本市范围内经验收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园林绿化项目(浦东新区1万平方米以下项目除外)
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含条形码)(原件)
2、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原件)
4、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设项目以及房地产配套绿化的项目,应提供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以及绿化管理部门出具的配套项目审核意见和竣工验收意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5、公共绿地的项目,应提供绿化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原件)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上海市绿化林业工程管理事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