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认真填写(一式四份),并持《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副本和承接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报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管)窗口。
2、本表由窗口工作人员签署备案审查意见盖章后生效。备案机关与施工单位各执一份;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单位两份。
3、本表证书编号指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编号或上岗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