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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俊安发展大厦工程

工种

土建操作工

交底部位

施工缝

交底时间

2011-07-07

交底单位

中冶天工俊安项目部

技术负责人

刘延彬

交底内容:

 

施工缝的留设位置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留水平缝, 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1) 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2) 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 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处。当板下有梁托时, 留置在梁托下部。

  (3) 第一道内支撑一区施工缝应留在4轴线的位置,二区施工缝应留在8轴线的位置,三区四区的施工缝应留在次梁跨度中间1/3处。

  (4) 有主次梁的楼板, 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 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 的范围内。

  

 

 交底人:

接受人:

时间:2011       

时间: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