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

470 m2

建筑层数

三 层

工程地点

高市乡高市村

工程造价

35.7858 万元

建设单位

青田县高市乡中心学校

勘查单位

浙南综合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

青田县建筑规划设计院

监理单位

浙江慎安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丽水市建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图审查

 单 位

义乌市安厦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青田县高市乡中心学校

本单位确认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

改完毕。

三、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工程建设控制强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见附件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四、技术资料完整,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

报告齐全。

五、已签署工程保修书(验收时送你单位)。

六、其他

本单位认为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请你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组织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技术负责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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