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                       监理单位:

合同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日期    
桩号、部位     检验日期    



求 
项 次  要 求 内 容  承包人自检  监理检验 
6.9.1.1  沉井下沉应在井壁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进行。浮式沉井在下水、浮运前,应进行水密性试验。       
6.9.1.2  沉井接高时,各节的竖向中轴线应与第一节竖向中轴线相重合。接高前应纠正沉井的倾斜。       
6.9.1.3  沉井下沉到设计高程时,应检查基底,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封底。       
6.9.1.4  沉井下沉中出现开裂,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才可断续下沉。       
6.9.1.5  下沉记录应填写正确,不得在原记录上涂改。       






目 

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检查频率
(方法) 
检查情况(实测值)  备注 
承包人自检  监理核验 
1  各节沉井砼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设计: 
2  沉井平面
尺寸(mm) 
长、宽  ±0.5%,大于
24m时±120 
用尺量          
半径  ±0.5%,大于
12m时±60 
        
3  井壁厚度
(mm) 
砼  +40,-30  沿周边量4点        设计: 
钢壳和钢筋砼  ±15        设计: 
4  沉井刃脚高程(mm)  符合设计要求  用水准仪检查          
5  顶、底面中心偏位
(纵、横向)(mm) 
一般  1/50井高  用经纬仪检查          
浮式  1/15井高+250          
6  沉井最大倾斜度(纵、横向) (mm)  1/50井高  吊垂线检查          
7  平面扭转角(°)  一般  1  吊垂线检查
垂直两个方向 
        
浮式  2          

观鉴定 
项次  外观鉴定内容  自检描述  监理描述 
6.9.3  沉井接高时施工缝应清除浮冻和凿毛,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论 
自检    
监理    
现场监理
日 期 
   施工负责人
日 期 
   质检员
日 期 
   施工员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