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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管控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 1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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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2-01 10: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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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管控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 15P
模板工程管控措施
1、模板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8m,大模板存放必须有防倾倒措施。
2、模板工程方案必须进行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
3、模板支架应由专业人员搭设和拆除;特殊的模板支撑架子应由架子工操作,并持证上岗。
4、模板支架应用钢管和扣件搭设成支撑系统,严禁钢木混搭。
5、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模板的每根立柱底部均应设置木垫板、钢底座。当模板立柱支撑在砼楼板时,应对其楼板的承载力进行验算。
6、模板支撑系统应按要求设置立柱和纵横向扫地杆,模板立柱间距不应大于1.2m;应按规定增设纵横向大横杆,步距应由计算决定,但最大步距不得超过1.5m;锁口大横杆与立杆高度不得大于0.5m。
7、高度4m以下的满堂模板支架要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高度大于4m的满堂模板支架要按照规定设置纵向及水平剪刀撑。
8、模板工程浇筑砼前,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浇注砼时,项目部应派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监控,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模板支架区域内;模板拆除前,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应核查混凝土强度报告,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签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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