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建筑面积约为56700.44平方米,由87#a、87#b、89#b及91#a四栋单体及23#b地下车库组成,四栋单体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丙类建筑,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二级。87#a及87#b为地下二层,地上18层,建筑高度56.4米,建筑面积为40112.12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面积2078.12平方米,地下二层面积1158.18平方米,地上32646.52平方米,地下二层战时为常五级二等人员掩蔽所,人防总建筑面积993平方米;89#b及91#a为地下一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32.9米,建筑面积为9801。78平方米,其中地下383.8平方米,地上9034.1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