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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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2-09-12 17: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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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建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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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临时设施设于场外,形成统一的职工生活区,现场设钢筋加工厂、木工堆放点、成品、半成品及周转材料堆放区域等。在施工中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
二、设计概况
1、海丰碧桂园一期高层住宅工程位于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总建筑面积164748.08㎡。
2、本工程由五号楼(206#)、六号楼(207#)七号楼(208#)、八号楼(209#)、九号楼(210#)、十号楼(211#)、十一号楼(212#)、十二号楼(213#)8幢组成;总层数各为18层,地下车库负一层,地上总高度为54.6米,基底标高-6.4m,建筑和结构形式相同。
3、五号楼、七号楼至十二号楼建筑层数18层,六号楼建筑层数11屋;六号楼、十一号楼、十二号楼层高:首层3.3米,2~18层为3.0米;五号楼、七号楼至十号楼每层层高均为3.0米。
4、本工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为Ⅱ级,按七度抗震设防。
5、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C30及C25,墙体材料采用体积为B07的蒸压加气砼砌块砌砖;非围栏构件(如花池、台阶、女儿墙和栏板等)则采用加气砼砌块和灰砂砖或水泥砖等。
6、本工程天然基础工程:高层住宅采用筏板基础,基础持力层为卵石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500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