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要求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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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8-08-27 1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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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高处作业定义: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规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衡,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遇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