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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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8-01-29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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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模与拆模:
⒈使用木料支撑,材料应剥皮,尖头要锯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准用弯曲大、尾径小的杂料,层高在4m以内顶撑尾径不小于8cm,5m以内不小于10cm,5m以上应经过设计。
⒉顶撑应从离地面50cm高设第一道水平撑,以后每增加2m增设一道。水平撑应纵横向设置。
⒊顶撑接头部位夹板不得小于三面,夹板不得小于50×8×2.5cm,相邻接头应互相错开。
⒋支撑底端地面应整平夯实,并加垫木,不得垫砖,调整高底的木楔要钉牢,木楔不宜垫得过高,(最好是2块)。
⒌采用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⒍支模应接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⒎支设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高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⒏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⒐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