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各种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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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2-10-10 1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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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的规定进行作业。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基坑槽、管沟土方开挖过程中,依设计要求为依据或规范要求为依据,对基坑变形进行监控。
(4)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排水措施。
(5)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6)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应随时注意土壁变动的情况,发现有裂缝等异常现象,必须暂停施工,报告项目经理进行处理。
(7)挖土方时,如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事先未预见到的情况时,应及时停止作业,报告上级处理。
(8)水下作业,要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具。
(9)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情况,采取白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10)人工吊运泥土,应检查工具、绳索、钩子是否牢靠,起吊时下方不得有人。
(11)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12)基坑四周必须设1.5m的高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距基坑距离不小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