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阐述辽宁省沈阳经济开发区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地质构造复杂、地下水位过低,打井难度大、且饮水困难地区人均收入低,需要政府加以投资帮助的现状,以及其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从工程建设期和工程建设完工后两个时期着手,提出了有效的管理措施,改善农村饮水安全,发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期管理;工程建后管理

1研究区概况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属沈阳市管辖,与辽中县、于洪区、新民市毗邻或接壤。辖区内有8个乡镇,80个行政村,102个自然屯,农村人口20.6万人。区域内主要河流有2条,其中大型河流1条,即浑河;小型河流1条,即细河。河流的特点是汛期流量大、水位高、夹砂量大,枯水期流量小。

2现状及存在问题

2.1饮水安全现状

由于经济开发区中饮水不安全地区人口收入来源以农业为主,其收入水平较低,一般在2500~3000元左右,经济不够发达,因此自己村屯无力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在过去统一防氟改水中,有的村屯因忽视饮用水问题,对水质检测等敏感问题忽略上报,在国家统一安排防氟改水中出现漏报,造成用水不安全。再有的村屯在国家补助解决饮水投资时,自己也无经济能力,造成用水不安全问题一拖再拖。所以彻底解决不安全用水问题,应作好统一规划,据经济情况,逐步实施。

2.2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资金不到位,造成了工程进度滞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一般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人民统筹,二是政府财政拨款。目前沈阳市经济开发区农民收入水平低,很难完成自主筹资,因此对于工程建设资金完全依靠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单一,造成施工建设进度滞后。2.2.2管理机构不健全。辽宁省沈阳经济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机构体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运行机制不完善。2.2.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建设轻管理。沈阳经济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建成后不注重维护,造成工程寿命短,不能充分发挥其真正价值。2.2.4水资源不断污染。由于农村不注重环保,甚至用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导致环境恶化,水资源污染不断加剧。

3管理措施

针对沈阳市经济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在建设期做到加强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加强内部监督避免以权谋私,并且从质量和进度上对工程把关,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建设期间高效顺利进行;在建后期从运行管理、水资源保护和技术服务三方面对工程进行管理,保证工程可以长效稳定地发挥作用。

3.1建设期管理

3.1.1加强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区、镇、村三级分别签署目标责任状,明确政府职责,杜绝推诿无人管等现象,工程由政府总领,区农发局为主要实施单位[1]。开发区主要部门领导组成巡视组,负责饮水安全工作巡回检查和督导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着重安排相应工作,相关部门努力配合多方工作,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共同实施饮水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和运行机制。3.1.2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对于重大经济事项或大额用款,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后方可执行,避免个人决策失误或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将审计工作贯穿工程始终,不得私自处理工程建设资金,对于擅自截留、挪用或者挤占相关建设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严厉查处,保障工程资金顺利到位,不因内部管理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3.1.3质量及进度管理。做好前期工作,选择工程建设和管理方案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反映广大农民的意愿。对未开工的项目,应做好各项前期准备调研工作,包括项目意义、设计合理性、资金来源保障以及配套管理体系完善度,宏观上把握工程项目的可进行条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在项目管理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应切实做到四项制度要求:强化项目主体责任意识,对立项的工程明确法人制;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监督管理作用,在工程中实施监理制;杜绝不良采买与施工建设合同签订,对工程中所需的施工与材料设备均应实施招投标制;避免出现“口头契约”现象,一方面操作不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履行效果差,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因此应加强合同文本制,便于合同条款的履行和争议调节。与此同时,来自群众的监督环节必不可少,设立举报热线、互联网监督等措施。做好以上工作,保证整体工程可以达到百分之百的合格率。在工程验收环节中应坚持从四个方面判定验收与否的原则,分别为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建设规程是否规范、财务是否决算、工程是否通过审计,只有四项全部符合方可验收,否则按照建设程序不予验收。

3.2建后管理

3.2.1运行管理。在运行管理阶段,宏观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和《辽宁省乡镇供水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建立良好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明确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利用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新建的人畜饮水工程安全且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以此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村居民。运行管理阶段具体实施中,一方面可以对小型工程实施承包或租赁,以转让经营权,将维护管理和经营的权利交给该工程所在村,使得管理更加直接,提高管理效率,便于工程的后期维护运营;另一方面可以实施用水收费制,将所有工程全部实行有偿供水。但是水价的定制不以盈利为目的,需经水利部门审核,物价部门审批,基本维持在供水成本的范围内。实行用水收费制的主要目的是提高用水群众的节水意识,杜绝浪费,减轻政府负担,保证工程的良性运行,更好的为供水户服务。3.2.2水源保护。的重要环节,保护区和管护范围应由农发局与环保、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圈定,在确定的范围内对于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应该严格控制,生活生产垃圾的处理也应有相应法规条例加以管控,避免水源地受到污染,从源头上影响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另外应配合各类水质检测,定期抽检水源、制水以及配水等环节的水质情况,对于未达标水质及时处理,以达到有关规定标准要求。3.2.3技术服务。除管理外,在工程后期运行过程中必要的配套技术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技术设施都是专业队伍建设中的必要元素。工程后期的改、迁、扩等环节的开展都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还应大力推行各类节水产品作为工程的辅助项目,提高用水效率。饮水安全工程的服务主体是工程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水,因此保障其需求是根本目标,但同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内仍可扩大供水目标范围,对各用水户都需登记在册,并发放用水手册。结语针对沈阳经济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从建设期和建后期两个阶段提出相应的管理举措,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时有效地发挥其应有效益。该管理措施的应用将会对沈阳经济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起到积极影响,对充分发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赵乐诗,周玉,曲炳良.各地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政策综述[J].中国水利,2014(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