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营销项目建设实施的主体,营销专业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作用举足轻重,有效的安全管理有利于强化安规及“两票三制”执行刚性,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范现场作业违章的检查和纠正,促进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提升对承包商的管控,不仅从项目施工承包的角度对营销项目建设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还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保证了现场作业的规范性,使营销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对营销项目全面风险管理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签订承包商安全协议。电力营销项目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应针对项目施工过程签订安全协议。对于全年性临时小修、日常运维和事故抢修等项目,可与承包商按年度签订一份安全协议。规范承包商资质管理。按规定,项目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供电企业承包商及人员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工作。在项目施工前,承包商的“两种人”,即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获得经过考核和发文公布、年审认定的资格。进入作业场所作业的承包商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必须相关安全知识的考试(特殊情况可以采用口试或现场技能操作考试)。
明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实施分部应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制定前与承包商进行沟通,明确双方责任。承包商必须评估项目实施的安全风险,施工方案应含有安全保障的相关措施和方法。完善承包商评价机制。对承包商进行过程评价和考评,建议采取奖惩结合的管理手段,每月一评价,对年内未发生一例安全违章行为的承包商队伍给予奖励,调动承包商队伍的积极性,提高各承包商队伍之间的竞争力。落实岗位责任制。以往承包商由专业点检负责管理,部门直接介入管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部门直接管理力量不足,精力有限,不能扑捉全面,二是专业点检管理重技术、重消缺而忽视人员的管理,建议把电力企业班组考核办法科学纳入承包商员工管理中,人员作业、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定期工作及检修质检由专业负责,部门直接进行全面管理,提高对承包商的立体管理全面性。
落实监理机构职责。营销项目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应审查承包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现场察看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按计划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并编制监理日记定期,每周报送。工程验收结束后,汇总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并编制监理总结。承包商会议制度。针对营销专业承包商的管理,应建立起承包商会议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工程项目承办部门和承包商每季度举行承包商会议,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违章情况进行通报,明确安全生产要求,评价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从制度上对承包商会议进行管理。此外,企业还可成立承包商管理委员会,定期与承包商单位领导层进行座谈沟通,商讨管理相关事宜。各个部门可针对超出承包商合同规定之外的项目向承包商管理委员会汇报,由承包商管理委员会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