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思考

  摘要:本文介绍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开展情况,指出了对该工程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一些意见。

  关键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意见  

  一、校舍安全工程蓬勃展开

  2001年以来,国务院统一部署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提高了农村校舍质量,农村中小学面貌有很大改善。但目前一些地区中小学校舍有相当部分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危房仍较多存在。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仍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为此,2009年5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减灾行动》白皮书指出,从2009年起,国家将用三年时间,在全国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岩崩、泥石流、热带气旋、火灾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工程实施包括三个环节:一是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二是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三是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校舍安全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宏大的教育发展工程,覆盖全国所有中小学,工程建设量巨大。但无论是东、中、西部地区,工程全面启动后都会面临着施工时间紧、施工力量少、施工周期长等诸多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要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为了使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的开展更为科学、有序,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规定:国务院成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各省(区、市)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2009年中央新增专项资金8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

  二、校舍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

  2010年1月15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成都召开的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上介绍,旨在对全国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的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已取得了重要进展。目前已完成了覆盖全国近40万所中小学、200多万栋单体建筑、14亿平方米校舍的排查、鉴定。各地根据排查结果,编制了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所学校、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计划。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已开工校舍面积1.0024亿平方米,竣工校舍面积4067万平方米。此外,我国98%以上的县已设立校舍安全档案室,基本完成了安全档案建设。最近,笔者在对某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调查走访中,深感此项工程存在一些隐忧,尤其是三大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1、工程进度迟缓

  受教学时间的影响,目前,此项工程只能选择在学校的假期进行,工期受限,同时由于工程建设点多面广,施工力量受限,而各级政府资金投入和分担额度的不清,使资金到位速度较慢,校舍改造加固工程往往进行得不顺利。如笔者所在的县上报的规划中,2009年要加固的改造校舍为86栋11.84万平方米,占国家规划的三年期总任务的30%,但截至审计调查日,被加固重建的校舍仅为13栋,面积2.48万平方,只占规划期总任务的6%。

  2、资金来源缺口大

  按照规定,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工程专项资金,制定分担机制和落实办法,加大省级投入,统筹落实排查鉴定经费、前期工作经费和项目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县资金额度,及时下达工程资金。但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政府尚未明确分担和投入额度,地方因财力限制无法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规划。如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某县三年需要加固改造校舍39.8万平方,需投入3.09亿元,其中地方政府需筹措1.09亿元,争取省政府和中央政府各1亿元。而在地方自筹的109亿元中,其稳定的来源只有4000万元。由于县级财政基本属于“吃饭型”财政,完成该项工程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

  3、投资范围不明确

  在工程建设实践中还有少量事项需要明确。例如在排查鉴定和规划中,都包括了公办幼儿园,但国家的文件规定中只提中小学,未明确幼儿园是否属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范围。又如国家文件规定中的项目工程都是指校舍,但实践中“工程”概念有被扩大化的倾向,学校校园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如围墙、操场等的改造、建设都被视为安全工程的支出,但这些项目也确实关系学生人身安全,需要上级明确投资范围。

  三、加强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1、进一步完善工程规划

  各地在编制校舍安全工程规划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工程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按照“三年确保重点”的原则,各地可以制定五年规划,但在规划的前三年必须确保完成重点校舍的改造任务。规划要与防震减灾工作相结合,与城镇化进程相结合,与本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科学安排。

  2、进一步发挥专业部门作用

  各地要充分发挥建设、国土、水利、地震、气象、公安消防等专业部门作用在把握技术标准、设计技术路线、加强技术指导的主导作用。一是要对校舍排查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鉴定工作是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影响后续工作的质量和资金投入。各地充分发挥校安工程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对排查鉴定结果进行认真验收、核实、深入分析、科学利用,进一步夯实工程实施的基础。二是准确把握抗震设防标准。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加固的校舍,由各地在建设、地震部门指导下,按照重点设防类要求,依据加固技术标准,采取加固措施;新建(包括迁建、拆除重建)的校舍,要坚决执行新的标准;对目前虽然没有达到新的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但严格按照当时的抗震设防标准和抗震设计规范建设的校舍,经过技术部门鉴定确认后,各地可以根据财力状况,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制定今后加固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三是科学设计技术路线。校舍安全工程的抗震技术路线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安全、必需、节俭的原则,由建设部门进行科学设计。要采取可靠有效的加固改造措施,消除校舍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使用;采取的一切工程措施,都是抗震避险所必需的,绝不能把与抗震避险无关的建筑和装修也算到校舍安全工程中来,搞搭车建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选择最经济、最节俭的方案,坚决避免大拆大建,严禁借机搞豪华学校。四是切实加强抗震技术指导。各级建设、国土、水利、地震、气象、公安消防等部门要为当地的校舍安全工程提供更直接、具体、有力的指导,帮助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提出省工节本、安全高效的加固、改造方案。

  6、确保资金来源

  要明确资金分担和保障机制,加大对贫困县的特殊扶持力度。在规划完成后,上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明确工程投资的分担和保障额度。由于县级财政一般都较弱,无法承担校舍安全工程的巨额投入,需要中央和省级财政的大力扶持。同时,应有部门能够及时解答此项工作在实践中提出的课题,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关政策。

  7、分步实施安全工程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区别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先期重点集中解决地震七度以上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他地区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纳入后续年份进行建设。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

  3、进一步加强档案和信息系统建设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资料完善和档案室建设的验收工作,与工程实施同步推进,分类立卷,查补缺失档案,完善电子档案,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座建筑都按要求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以形成完整的、系统的、准确的校舍安全档案。

  要及时审核补录单机版系统采集的校舍基本信息、排查鉴定信息、规划设计信息等,并将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采集工作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根据工程实施的进度,组织专人及时采集、录入、审核和更新加固改造、经费投入、责任主体等信息,做到数据采集录入与工程实施同步。

  4、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出安全问题

  随着工程实施进入施工阶段,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地要严格遵守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严格隔离施工区和教学区,消除违章作业行为和不安全因素,防范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在校师生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工程的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要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要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安全监管等部门的作用,建立公正、合理、高效的监管机制,防止腐败现象,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工程经得住灾害的考验,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5、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方案具体规定: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