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针对目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进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措施
 
            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确保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是“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是落实 “以人为本” 的具体要求, 是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根本要求。建筑施工现场作为安全生产的聚焦点, 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面对如此严峻的建筑安全形势,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设过程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如何加强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成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1 当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 大体上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其动态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 由于生产设施的临时性, 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员机械设备的流动性, 造成目前施工现场管理中的漏洞较多,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落后, 安全管理人员设置不合理, 专业技术素质低
            建筑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 其文化层次不高, 没有受过正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相关理论知识缺乏, 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现场很多对对一些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防火等安全防护知识的不了解,导致一些技术操作不当。主要表现:未能按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操作,造成横向扫地杆搭设错误或不全,脚手板未满铺或脚手板上杂物多,材质差和不牢固;立杆基础不平、不实,无排水措施等,存在违规做法较多,直接导致一些安全隐患,模板支撑系统不规范,缺乏稳定性,支撑垂直度不够好,并且还存在着钢材与木材混支现象,纵横支撑力量不均衡;拆模的时候违规操作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存在着大规模的拆模等,施工人员现场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当,是引起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建筑企业经理安全意识不强, 抓安全生产工作形式主义现象严重
            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一个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领导重视是关键。但实际工作中常常发现,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 存在重生产、求效益、轻安全的错误思想, 有的心存侥幸心理, 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标准置之不理, 搞野蛮施工, 头脑中没有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重生产、轻安全,表现在“会议上紧、在生产现场松”,“出事故后紧、没事故时松”。没能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制度没有落实到实处。
            (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投人不足,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满足
            有的企业舍不得进行安全投人, 认为看不到效益, 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 安全设施陈旧、老化, 大量的假冒伪劣防护产品在工地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 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违章施工、冒险蛮干的行为时有发生, 职工处在一个充满事故隐患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中,二是企业不进行全面的安全投人近年来, 一些企业为在工程投标中得到加分, 集中力量突击个别工地创省、市级文明工地, 甚至将其他工地的安全投人都转移到这些工地, 这些工地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很高,而其他工地则一塌糊涂, 甚至缺少基本的安全防护三是片面强调工程造价低, 或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等客观原因, 在压缩各项费用支出时首先压掉安全支出,
            (4)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出现空档,,监管存在隐患
            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出现空档, 主要是城乡结合部和农牧区安全管理不到位,还有一些行业垄断部门的建设工程( 如电力、铁路部门) 以种种理由排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 时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从现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上看,不安全因素是多方面的,而抓主要矛盾找出易发事故的部位、工序和环节,采取措施,消除这些部位上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就能预防事故的发生。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员掌握建筑施工的特点,把握工程脉膊,落实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各种不安定因素随时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施工企业务必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水平,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可以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职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同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及时发现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采取针对性安全措施,减少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概率。
 
            3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3. 1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制度的建设
            安全生产的真正责任主体是企业本身, 要想真正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必须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明确和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 要组织制定本企业各岗位安全责任制, 从管理层至工作层, 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 并定期进行考核, 指定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搞好职工培训。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要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安全岗位责任制, 从管理层到工作层, 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 项目经理定期对项目成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专( 兼) 职安全管理员, 工地施工项目班子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 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伤亡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安全达标及创建国家及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标等, 使现场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方向, 同时对目标进行分解, 落实到人, 并对目标定期考核。
            4)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主要规章制度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值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用工管理制度等。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有章可遁, 违章必究, 奖惩分明。
            5) 做好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企业、项目部要根据安全检查制度的要求, 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对所查出的安全隐患, 按三定( 定人, 定时间, 定措施) 进行落实整改, 对于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领导小组有权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并派人监督, 直至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
            6) 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以及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对施工现场要进行整体规划, 确定办公室, 临时宿舍, 食堂等五小设施, 以及用水用电施工机械的总布局, 并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图。由项目经理和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 报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3. 2 加强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对施工安全好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 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 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 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事故, 为此, 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 1) 招投标要确保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时必须有安全, 文明施工的投入。2) 建设主管部门, 安检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的要求, 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人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3. 3  加强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
            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未经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 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并将情况书面报告给建设单位。2) 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 要求施工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 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3) 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4) 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 监理单位要对安全监理全面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负责, 并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5) 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在健全审查审核制度, 检查验收和督促整改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6)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监理单位的总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3. 4   加强教育培训, 建立新的安全培训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 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 许多企业不愿意投入培训经费, 事故发生时才用“ 防不胜防“来搪塞。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 措施不到位, 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 不深入, 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形势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局面的重要措施之一, 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从源头上抓好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安全教育培训, 能有效地预防职工产生不安全行为, 减少人为失误,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1) 企业应建立民工岗前培训制度, 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者, 方可上岗, 有条件的企业内部应建立民工培训学校, 除对本公司民工进行培训外, 还可以吸收社会上很多有志于参加建设工程的劳务人员接受培训。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建设系统生产人员培训机制, 并建立民工准入制度。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民工必须先接受培训教育, 一律持证上岗, 它成为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考核、资质年检和升级的重要考核指标。

            4  结论
            总之, 建筑施工安全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专业管理工作, 施工一定要遵循科学规律, 强化安全法规意识。大力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将宣传与检查有机的结合起来, 通过宣传检查, 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建设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全系统的安全意识, 提高安全文化水平, 努力营造全社会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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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陈金水.浅谈在建筑工程中的施工管理[J].科技资讯.2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