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别是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以来,我国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得到发展,合作领域不断拓宽,从单纯提供劳务、设计施工发展到带资承包,市场多元化得到加强,在海外设立的项目也逐年增多,但当前我国企业的海外项目基地大多分布在政治不稳定、经济较落后的敏感地区,而这些地区又是战乱、教派、骚乱和恐怖主义活动猖獗的高风险区域,所以有必要对这些企业的海外项目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与控制,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恐怖袭击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海外项目的安全风险识别
        海外项目的安全风险在这里主要指社会环境下的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指东道国国内的政治事件以及东道国与第三国政治关系变化给跨国投资企业经济利益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政治风险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有特点,部分发展中国家政局不稳、政权更迭、宗教、民族冲突此起彼伏,甚至爆发内战造成国家分裂,这些都会给海外项目带来风险;而发达国家一般政局稳定,基本上没有这方面的风险。我国企业大部分海外项目存在的政治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
        (一)地区冲突与恐怖活动
        恐怖主义者为了扩大事端,制造声势,达到某种政治目的,不惜袭击在其境内工作和生活的外国人。如2004年5月,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援建的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口工地遭到汽车炸弹袭击,3人死亡,多人受伤。6月,中铁十四局在阿富汗昆都士的施工人员在驻地遇袭,死亡11人,重伤5人。
        (二)地方民族分裂势力排外行为
        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存在民族分裂势力,比如巴基斯坦部落地区、阿富汗、埃塞俄比亚等都存在处于割据状态的地方民族分裂势力,他们会把在当地从事工程承包活动的外国承包商视为袭击目标,用以威胁政府,作为与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发生在我们中国企业身上的,如2004年5月,中港集团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的12名监理工程师在去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口工地途中,遭遇汽车遥控炸弹袭击,3死9伤;同年6月,中铁十四局在阿富汗北部昆都士的工地遭到持枪恐怖分子袭击,死亡11人;2006年2月,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在巴基斯坦俾路支省工作的6名员工,在返回驻地途中遭武装袭击,死亡3人;2007年4月,中原油田勘探局设在埃塞俄比亚项目组遭武装分子袭击并抢劫,死亡9人。这些事件的肇事方主要是当地的宗教和地方分裂主义者,他们主要针对的还是当地政府,目的只是阻止当地政府利用外国公司在当地开采资源。
        (三)武装分子绑架勒索
        某些国家激进的武装分子通过绑架人质,来获取高额赎金。如2004年10月,中水电十三局2名工程师,在巴基斯坦西北边境的部落地区被武装分子绑架,1人死亡;2007年1月,四川通信工程公司5名员工在尼日利亚南部的河流州埃莫华地区被武装分子绑架;同月,中石油驻尼日利亚南部巴耶尔萨州办事处9名工作人员被武装分子绑架。
 
        二、海外项目社会环境下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一)对海外项目的立项、投资严格进行安全评估
        1、 重视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对较高政治风险国家的项目进行有序撤离。建立安全风险信息评估制度,通过国际SOS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从驻外使领馆、合作伙伴等多种渠道,收集项目所在国的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与评估。定期发布安全形势周报和安全预警信息,并发至各海外项目,指导项目公司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对有较高安全风险国家的规模小、效益低的项目,除保证海外投资项目服务保障需要外,合理制定方案,坚决有序撤离。
        2、 企业投资实施前、中、后三个阶段都要做安全风险评估。工程实施前应对当地政局稳定程度、地区投资环境甚至物资运输通道安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工程实施中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和驻在国治安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工程实施后对工程中的安全保障情况做出详细评价和总结,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二)对海外项目中标后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进行管理
        海外项目的安全防范工作最终是要由各个海外公司、境外施工单位乃至每个员工来实施和完成的。海外公司自身的防范意识、安全管理、人财物的投入对安全工作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他们做到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签定经济合同。进人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国家和地区市场时,将安全保障作为专门条款写入合同或正式书面文件,明确甲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我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施工秩序;紧急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提供应急设施和其他必要帮助。对具有潜在安全风险的工程项目,在合同谈判的时候,可以通过要求增设专门的安全条款,规定由业主或者当地政府/军方负责保护承包人员的安全、设立专项安全费用用以提供足够的安全保护设施等,可转嫁安全风险或者尽可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2、遵守当地法律,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海外项目要尊重当地的文化、历史、宗教、风俗、价值观,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和当地社会的文化冲突,还要积极参加项目所在国和地区的公益活动,与项目当地社区、行业、雇员和谐相处,共同创造社会价值,营造和谐有利的社会发展环境。
        3、为海外施工人员投保海外人身意外保险、紧急救援。一旦出现意外,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及时解决人员医疗救助费用,这也可以减少企业的巨额负担。在一些高危地区的工程项目,要多寻几家保险公司,尽可能选择可将恐怖主义等安全问题作为可承保风险的保险公司,谈好相应的保险条件。
        4、加大安全防恐培训力度。邀请防恐安全专家讲述国际安全形势和防恐知识,提高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恐意识。在项目人员出国前的HSE培训上,针对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防恐安全形势进行培训,使员工明确所在国的安全形势和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5、建立完整、系统的安全防护制度和措施,并大力落实制度的监督、检查体系,及时敏锐地发现异常情况、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在工程开工前便与工程所在国的政府或军方取得密切联系,务必得到对方在安全保障上的承诺,包括必要时派兵保护的承诺。海外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和驻地构筑围墙或防护墙,并在入口设立检查岗哨,严格凭证件出入,杜绝闲杂人等进入项目现场。
        6、配备足够的通讯和报警、监视设备。每个海外项目部要保证每台车辆均配置车载报话机或每个班组配备一部卫星电话,始终保持基地和现场人员的联系;并且要安装报警和监视系统,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利用高科技手段来提高项目的安全保卫等级。
        7、海外项目还要加强与我驻所在国大使馆保持密切联系,与所在国相关机构和人员做好沟通,及时掌握所在国和项目周边安全形势,并与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的其他中资企业交流信息,互相学习和借鉴好的安全防范措施。
        8、推进用工属地化进程。通过属地化,发挥外籍员工语言精通、熟知当地风俗习惯和法律法规等优势。用工属地化不仅有利于降低成本,还能有效地防范安全风险。其次,用工属地化为当地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就业机会,为承包商与当地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了有利条件。
        9、加强防恐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防止突发事件发生。要把加强防恐应急体系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部署,定期组织对海外项目人员进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保和自救培训及演练,确保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及时有效,提高自保和自救能力,要详细到每个人的应急背包中必须配备的逃生物品的种类和数量都有严格规定。
            诚然,我国企业海外项目的安全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无法逃避的,但只要我们正确识别风险,加强安全信息收集和评估,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准确进行风险评价,提高合同保障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习,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防范海外恐怖袭击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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