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是事故预防的重点之一。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叉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一、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一是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三是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四是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五是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六是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二、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
  一是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二是遇到大雾、大雨和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三是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三、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当高层建筑高处超过24米以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保护设施。
  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四、攀登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跃。
  2、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体攀登。
  3、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5、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五、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
  一是高处作业平台的防护,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1~1.2米的防护栏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底部四周铺18厘米高档脚板,平台板为5厘米厚木脚手板。平台设梯子,供工作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厘米;二是临边作业的防护,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米时,此高处作业为临边作业。阳台、楼板、屋面、基坑周边等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使用里脚手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落人落物。三是洞口防护,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有从孔、洞坠落的危险。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