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层项目工长的安全生产职责有哪些?

  a、对所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b、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c、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前向班组进行有书面材料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d、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对执行安全规程、措施、和交底要求的情况进行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e、负责组织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和机电设备等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使用、运行状况,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f、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g、认真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接受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和认真地组织整改。
 
  h、发生安全、伤亡和未遂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和向上级报告,接受检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强行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