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音寺道路工程

 






 

中天建设咨询管理公司


2008.4.28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交底

一、目的:   
 为了加强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证工程在建造过程中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有序地进行,中天建设咨询管理公司潮音寺道路工程项目监理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特进行施工安全交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DB29-113-2004
 3.国务院2003年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DB29-89-2004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篇
 7.有关临时用电、施工机械伤害等行业标准及规定等
 8.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检查,用于指导监理人员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作为评定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标准。本细则未详尽部分请参阅相关规范、标准。
四、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4.1  安全基础管理:
 4.1.1安全生产责任制:
 a.各级各部门执行责任制的情况;
 b.有无安全生产指标;
 c.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d.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e.管理人员责任制的考核。
 4.1.2安全目标管理:
 a.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b.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c.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d.检查考核办法落实情况。
 4.1.3施工组织设计:
 a.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并经审批;
 b.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需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c.安全措施要全面、有针对性;
 d.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a.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b.交底全面、有针对性;
 c.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4.1.5安全检查:
 a.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b.填安全检查记录;
 c.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d.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必须如期完成。
 4.1.6安全教育:
 a.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b.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c.有具体安全教育内容;
 e.变换工种时要进行安全教育;
 f.作到每一人都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g.施工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
 h.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
 4.1.7一般项目:
 a.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记录;
 b.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c.工伤事故处理:
    ▲工伤事故按规定报告;
    ▲工伤事故按事故分析规定处理;
     ▲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d.安全标志:
        现场需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图设置安全标志。
   4.1.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a.伤亡事故统计台帐;
     b.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登记台帐;
     c.安全生产协议书登记台帐;
     d.施工机械设备登记台帐;
     e.电气设备、机具登记台帐;
     f.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台帐;
   4.1.9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图表
4.2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4.2.1
 a.办公、生活区设门卫,建立门卫制度;
 c.进入施工现场需佩带工作卡;
 d.办公场所设置企业标志,施工现场插彩旗;
 4.2.2施工场地:
 a.设排水设施,排水通畅,不得有积水;
 b.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措施;
 4.2.3材料堆放:
 a.料堆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放要整齐;
 b.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堆放整齐并标出名称、品种;
 c.易燃易暴物品分类存放。
 4.2.4现场住宿:
 a.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得明显划分;
 b.宿舍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c.宿舍有消暑和防蚊虫钉咬措施;
 d.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
 e.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
 4.2.5办公、生活区防火:
 a.有消防措施、制度和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要合理;
 4.2.6治安综合治理:
 a.生活区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
 b.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
 4.2.7办公现场标牌:
 a.大门口处挂五牌一图、内容齐全,标牌要求规范整齐;
 b.有安全标语,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
 4.2.8生活设施:
 a.厕所卫生要符合卫生要求,严禁随地大小便;
 b.食堂卫生要符合要求;
 c.建立卫生责任制,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d.设淋浴室;
 e.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设垃圾箱,专人管理。
 4.2.9保健急救:有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有保健医药箱,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4.2.10
 社区服务:有防粉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施工必须经有关部门许可,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4.3基坑、管道施工:
 4.3.1基坑施工:
 a.基坑工程施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规定执行;
 b.针对地质条件的勘察结果正确选择地下水控制方法,设置排水系统,满足施工需要并做好记录;
 c.当机械开挖与人工开挖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掘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机械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基坑开挖前应做出系统开挖监控方案,发生异常时,应停止挖土,立即查明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d.  必须严格遵守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支护设施完好,支撑拆除前应在主体结构与支护结构之间设置可靠的换撑传力构件或回填夯实;
 e.作业环境:
 基坑内作业人员有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有隔离防护措施;光线不足时设置足够照明;
  4.3.2管道施工
    a.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掌握管道沿线的情况和相关资料,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刨验核实,并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
    b.在沟槽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如使用排水井,排水井点要做好临边防护,假设警示标示,排水井深大于1.2m时必须加设支护措施;
    c.沟槽开挖时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进行放坡,档开挖深度超过3m时,必须分层开挖,并控制每层开挖深度,沟槽两侧荷载不得超过施工规定荷载,沟槽的开挖应在一个施工作业段完成,并搭设临边防护及警示标志;
    d.沟槽如需支撑,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开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上报专项方案;
    e.预制管的安装:管及管件吊装采用起重设备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的要求;管节堆放应符合管节堆放层高要求;雨季施工应制定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f.在有拆堵、封堵施工时,应在施工前制定安全技术方案及措施,作业前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并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提前采取通风措施;井下作业必须执行下井操作票,下井前必须由有关人员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下井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允许作业;
    g.井下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员监护,作业区应设专业医生,作业场所应配备急救车辆,井下作业严禁东明火;严禁进入管径小于0.8m及以下的管道内作业;现场做好现场防护及防护用品,如需照明,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V;井上、井下人员之间的联系应采用有线或无线通讯设备,不得以喊话或手势代替;
    h.顶管前对工作坑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及时支护,确保工作坑的稳定性;严格按照顶管设备安装要求进行设备安装,安装完经过试运转,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初始顶进前必须对所有设备仪表等进行检查,土压平衡法顶子管、泥水平衡法顶管顶进操作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顶进过程中,一切作业人员不得在顶铁两侧操作;氧气瓶与乙炔瓶(罐)不得进入坑内;
 4.3.5土方开挖:
 a.施工机械进场需要验收;
 b.挖土作业时,不得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
 c.挖土机作业位置牢固、安全,司机持证驾驶,按规定程序挖土,不得超挖;
 d.施工前应对地下各类设施进行详细勘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
 e.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应留出土台,土台周围应设防护设施,并悬挂警示标志;
 4.3.6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4.4施工用电:
 4.4.1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a.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应符合要求;
 b.采用TN-S系统;
 c.专用保护零线应符合要求;
 d.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严禁混接。
 4.4.2配电箱、开关箱:
 a.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b.开关箱(末级)设有效漏电保护;
 c.电箱内有隔离开关;
 d.要求“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e.安装位置得当,便于操作;
 f.闸具不应损坏且应符合要求;
 g.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
 h.电箱下引线规矩,电箱有门、有锁并有防雨措施。
 4.4.3现场照明:
 a.照明专用回路有漏电保护;
 b.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
 c.一般场所,照明电压为220V;
 d.潮湿作业和易触场所及高温和狭窄场所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e.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清晰,接头用绝缘布包扎;
 f.手持照明灯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g.需夜间施工的场所,必须配置应急照明电源;
 h.夜间可能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的施工部位或设施、设备,必须设置红色警戒照明;
 i.沥青混凝土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体检,凡患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沥青作业;沥青混凝土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4.4配电线路:
 a.不能使用老化电线,破皮处用绝缘布包扎;
 b.线路过道应妥善保护;
 c.电杆、横担、架空线路应符合要求;
 d.使用五芯线(电缆),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
 e.电缆架设或埋设应符合要求。
 4.4.5电器装置:
 a.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b.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4.4.6变电器装置:符合安全规定。
 4.4.7用电档案:
 a.编制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b.有地极阻值遥测记录;
 c.有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并真实填写;
 d.档案整齐清楚,内容齐全,专人管理。
4.5施工机具:
 4.5.1挖掘机:
 a.挖掘机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作业时,应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各操作过程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作业时铲斗回转半径内不准站人;
 4.5.2推土机:
 a.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器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b.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在狭窄道路上行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c.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挡,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d.在沟槽、基坑或陡坡场地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m;
 e.检修推土机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稳垫;
 4.5.3平地机:
 a.起步前,观察机械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行人,先鸣声示意后,用低速档起步,应测试并确认制动器灵敏有效;
 b.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角刮土和使用齿耙时必须用一档;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档。换挡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c.行驶时,应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刀斜放,刮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
 d.作业后,应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将刮刀落在地面上,拉上手制动器。
  4.5.4压路机
 a.启动后,应进行试运转,确认运转正常,制动及转向功能灵敏可靠,方可作业。开动前,压路机周围应无障碍物或人员。
 b.上、下坡时,应事先选好档位,不得在坡上换档,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
 c.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不得纵队行驶。
 d.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不得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e.振动压路机停机时先停振,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变速器置于空档,最后拉起手制动操纵杆。内燃机怠速运转数分钟后熄火。
 f.振动压路机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对可调振频的振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作业,不得在没有起振情况下调振动频率。
  4.5.5稳定土拌和机
 a.拌和作业时,先将转子放到地面,并观察深度指示板,当指针为“0”时,慢慢将转子控制杆推到底,使转子达到最大速度和深度。
 b.行走时应提起转子,其离地距离最少应保持在0.1m的高度,如做较长距离的行走,则应再高些;
 c.严禁使用倒档进行任何作业;
 4.5.6沥青撒布车:
 a.严禁采用规定以外的燃油作为加热系统的燃油,不允许燃油溢出箱外,一般油面应低于溢油管上端0.2-0.3m;
 b.使用固定式喷灯向沥青箱火管加热时,应先打开沥青箱后壁上的烟筒口,必须在液态沥青淹没火管后才能点燃喷灯;
 c.加热喷灯的火焰过大或扩散蔓延,应立即关闭喷灯,让多余的燃油烧尽后再行使用;
 d.在吸油管及进料口尚未封闭时,以及在热态沥青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喷灯;
 e.洒布前应使管内的热态沥青通过沥青泵,在管道内循环3-5分钟后方可正式洒布;
 f.喷洒沥青时,在喷洒方向10m以内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行驶时严禁使用加热系统;
 4.7.5摊铺机:
 a.严禁驾驶员在摊铺机工作时离开驾驶台,无关人员不得在作业中上下摊铺机或在驾驶台上停留;
 b.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卸料车辆;
 c.履带式摊铺机不得长途行驶,行驶过程中除操作台以外其他地方严禁乘人;
 d.禁止用摊铺机牵引其他机械;
 e.摊铺机停放时,须在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设灯光信号并设专人看护;
 f.运送沥青混凝土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慢行,卸料完毕后应将车斗完全落下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五、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和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审查施工单位有关安全方面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
 3.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交底的针对性及签字手续,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实施。
 4.审查必要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设计计算书。
 5.检查安全资料是否真实、符合要求。
 6.坚持安全验收制度。
 7.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检查,作到人人监督、齐抓共管、专人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内部及时沟通,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
 8.审查施工周报、月报的报批程序。
 9.监理周例会上安全工作作为一个重点强调,作到警钟长鸣,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0.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各种文明施工设施,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交底单位:(盖章)                    接受单位:(盖章)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人:(签字)
 
                            
 2008.5                                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