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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 49P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22-06-09 16:53:52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4.4 MB
  • 资料分类:建筑安全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 49P
1.目前仍在湖北的员工及劳务人员,应按照有关要求留在当地,暂缓回深。
2.对返岗前两周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
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应督促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得进入工地。
3.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督促其就医,不得进入工地。:
4.其他人员。对不属于需要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的,应安排在工地观察区进行居住观察,观察
期限根据市疫情防控要求确定。观察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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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复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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