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为了科学、快速地对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进行管理和为利用者提供服务而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档案室整理各职能部门产生的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3 职责
3.1 档案部门的职责
档案部门负责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整理、分类、编号。
3.2 各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资料管理员)的职责。
负责本部门的记录按条款活动进行归类,汇总。
4 工作程序
4.1 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分类、编号的原则
a)以部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质量记录要求条款及其形成的特点,保持记录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和提供利用;
b)质量记录控制人员应严格执行分类、编号的规定。
4.2 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分类
a)质量管理类;
b)工程技术类;
c)经营管理类;
d)行政管理类;
e)人事劳动类;
f)职业健康类;
g)安全环保类;
h)教育培训类;
i)物资管理类;
4.3 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