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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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9-01-08 11: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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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分包工程作业队、施工班组为一体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
1.质量保证体系
1.1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主要要素,项目质量管理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从组织上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质量保证体系由项目经理为质量总负责人,项目总工、施工经理组织实施。项目部设专职质检工程师,作业队设专职质量员负责现场检查,建立总承包部、分包单位、作业队参与的管理系统,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的全员参与的质量保证体系。
1.2 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进场时,质量保证体系即完成建立,并开始发挥质量保证能力直至工程结束。总承包部和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由有丰富施工经验和创优管理的工程管理人员组成。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施工的上岗证书,并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的人员。
1.3 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调事前控制,使工程质量全过程、全方位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
2.质量责任制
根据质量保证体系图,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质量监督制度,明确分工职责,落实施工质量控制责任,各行其职。
2.1 项目经理
1) 项目经理是公司法人在项目上的授权代理, 全面主持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是本项目的质量第一责任人,代表公司履行与发包人合同及分包合同相关的责任。
2)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体系文件;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并贯彻实施。
3)负责项目质量保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
4)负责组织协调各类资源的使用,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5)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质量阶段预控计划、质量管理文件,并督促落实。
6)参与重要部位施工的质量验收, 组织工程的最终竣工交验工作。
7)负责质量奖罚制度的执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