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v发布时间:2019-01-08 08:46:33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250 KB
  • 资料分类:建筑安全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理念,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公司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项目部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处罚条例基本规定
第三条单位工程现场检查复验,验收不合格,第二次组织复验验收不合格,给予项目部按照1000元处罚。
第四条材料验收
1、项目擅自替换不合格材料或使用与设计不符的材料,项目部人员未及时发现或者发现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给予现场工程师300元罚款(与月度检查发现一致时,取较重处罚)
2、项目部工程师未进行材料初验或者发现材料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未进行处理即向工程中心报验。视情节予以通报或罚款100元。
第五条、施工样板及过程质量管理
1、重要工序或分项工程未做施工样板就大面积施工,已做施工样板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开始大面积施工,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对主管工程师处罚500元。
2、施工样板,项目部初验合格后报请监理及甲方验收两次仍不合格的。视情节给予项目负责经理罚款500元,项目工程师罚款300元。
3未认真审核项目试验计划和报验资料,造成工程实体试验资料欠缺,严重影响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的,罚款项目部1000元(此费用由项目部内部分摊)。
4对重要专项及专业工程,无施工方案、补报或未按规定权限审批就擅自开工的;项目负责人罚款300元,项目工程师罚款100元。
5、对无施工规划、方案等重要施工文件或编制不及时的;项目主管工程师罚款300元,质检工程师罚款100元。
6、受到施工劳务举报,对过程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经查配合不力、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处理。
第六条、要求准备的施工日志、台帐、工程资料等资料不能及时提供到指定地点,视影响检查的程度,酌情按照200-500元处罚。
第七条、现场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项目部没有采取措施整改的,给予项目负责人罚款1000元,项目工程师500元,项目施工员(质检)罚款200元。
第八条、各类表、台帐、周报、月报、文件等,必须按制度规定或要求及时上报;如因无申报内容或其它原因而不能按时上报时,应主动沟通并说明情况;否则,每延误一次就给予责任人50元罚款,补报的同时还应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