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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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8-12-27 14: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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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建筑工程、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1、采用连续、封闭围墙搭设,鼓励采用可再生循环利用的预制板新型材料进行围蔽。
2、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米,应砌筑墙脚和墙柱,墙角高度不得低于50厘米,墙脚和墙柱外侧粘贴瓷砖,墙柱之间距离不超过3米,墙体采用砖砌18厘米厚砖墙砌筑,鼓励采用可再生循环利用的预制板新型材料作为墙体,每隔6米在柱帽顶安装圆型节能灯具,电压应低于36V,并采取措施保证用电安全,外墙面批荡抹光和美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