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v发布时间:2012-10-19 09:12:19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11 KB
  • 资料分类:建筑安全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为了完善库房管理,保证库房的安全、卫生和工作有序高效,使库房真正成为公司的坚实后盾,现对库房安全、卫生工作规定如下:
(1)库房内应贴有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防火禁烟标志等安全标识;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库房门和通道不准堵塞,保持畅通。 (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和进出物品手续,不准寄存私人物品;库房内醒目位置处配备消防安全器材。 (3)所有库房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符合安装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白炽灯不得超过60W;日光灯的镇流器要做好隔热保护;不准安装移动式灯具;临时线路合理布局;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区外应设置电源总开关,并有专人管理,离人必须断电。 (4)库房内物品要码放整齐,不准过宽过高。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照明灯具下方不得码放物品,高度离照明灯具垂直水平距离要保持0.5米以上;货物保持顶距0.5米以上、墙距0.5米以上、垛距1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