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
①.主持本工程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工作,直接主管本项目的安全监督部门。
②.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③.审定本项目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目标、计划。主持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④.保证安全环境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⑤.保证本项目安全奖金的建立与使用,确保本项目安全环境奖惩办法的实施。
⑥.组织并参加本项目部的安全、环境大检查工作。
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项目副经理
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管理,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有生产调度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督促施工管理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自现场监督施工;
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定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⑨ 参加人身重、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