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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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2-09-14 16: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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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教育制度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有否建立定期的工、班长安全生产教育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一次,并有记录。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有否建立上岗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教育制度并有记录。
3.每周例会应有专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汇报内容和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评价和意见。
四、监理安全岗位职责
工程项目总监为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总监代表为监理直接责任人。
1.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熟识和掌握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办法和有关规定,组织制订监理班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审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方案。
2.安全监理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彻执行各项规范和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工作,发现问题发出整改令并检查整改过程,整改合格后及时办理确认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及总监代表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巡视和检查,作好记录,发生事故应及时向总监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详细情况和处理方案。